评价《许三观卖血记》

    时间:2019-03-11 15:00 来源:网络 浏览:1614



    余华的文风情节清晰,易于理解,节奏明快,水到渠成,文字洗练,自然平实,丝毫没有拐弯抹角,人物关系、矛盾都顺理成章的呈现在读者面前。一直认为,最原始真挚的情感才是最有力量的,不加修饰的言说才是最真实自然的。




    也正是他的平实,让看似粗鄙简单的表达变得熠熠生辉难能可贵起来。他在叙述故事的时候不加渲染,将繁复的情感抽离,避免了伤感主义情调,看似中和了书中的沉重情绪,实则使诙谐背后的悲情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    无声胜有声,东方哲学里说,少即多,正是这个道理,当然这个道理也适用其他事物。最高级别的“招式”,即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出来,这就需要积淀,不管是认知还是人生,都是余华的造诣。

    回到书上来,《许三观卖血记》讲的是许三观卖血求生存的故事,从第一次卖血的好奇到为生活所迫的卖血,到最后老掉卖不出去血,以小人物的周遭窥视整个社会。凡看一个地方的发展,瞄准该地方的最底层人物展开准是没错,这是整个社会的缩影,是时代的代表。

    许三观的社会背景是二十世纪,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,一直到邓小平时代,是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,也是许三观的人生历程,也是余华的。余华在该书的中文再版自序中说: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,一条道路,一条河流,一条雨后彩虹,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,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,一个人的一生。作者在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,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。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,或者说是为了再活一次。我有理由相信,他在缅怀过去的同时不单单止于缅怀。

   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里说: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,书里写到了很多现实,“现实”这个词让我感到自己有些狂妄,所以我觉得我还是退而求其次,声称这里面写到了平等。许三观不在乎生活的好坏,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。遗憾的是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,到头来却发现: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。所以他满腹牢骚地说:“屌毛长得比眉毛晚,长得倒比眉毛长。”

    因此这是一本关于现实的书。




    书里有个角色很是值得玩味,他是李血头。极具代表性的李血头几乎满足了那个年代里所有的虚伪,不管是政治上还是人性上。当然,我们不谈政治,那是历史。李血头是管医院卖血者是否合格的头头,想要卖血,自然得过李血头,他十分自然地培养了他们对他的尊重,而且让他们人人都发自内心,且又让这些最为朴素的人明白了礼物的意义。从李血头成为党员后,对于送礼的规矩就不屑起来,他说党员不拿群众一针一线,再到三年自然灾害,李血头对前来卖血的李三观说:“现在我也是没有办法了,遇上这灾荒年,我要是再不收点吃的,不收点喝的,这城里边有名的李血头就饿死啦。等日子好过起来,我还是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。现在你就别把我当成共产党员了,就把我当一个恩人吧,俗话说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,我也不要你涌泉相报,你就滴水相报吧,你就把卖了血的钱给我几元,把零头给我,整数你拿走。”

    余华在德文版自序里说这是一个血头生命的历史,这个人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建立着某些不言而喻的权威,虽然他在医院里的地位低于最普通的护士,然而他精通了日积月累的意义,在那些因为贫困或者因为其他更重要的理由前来卖血的人眼中,他有时候会成为一名救世主。他苦心经营着自己的王国,长达数十年。然后时代发生了变化,所有的医院的血库开始变得库存不足了,买血者开始讨好卖血者,血头们的权威摇摇欲坠。血头们组织卖血者成队伍,跨越十来个县将他们的血卖到了他所能知道的价格最高处。在这个世界上,再也找不出另一支队伍,能够比这一支队伍更加五花八门了。